八字命理中对早晚子时的界定及用法
早晚子时如何论一直是命理界比较有争议的问题,要谈早晚子时,我们先要搞清楚古人是如何区分时辰的。
《三命通会》论时刻:“夫昼夜十二时,均分百刻,一时有八大刻二小刻。大刻总九十六,小刻总二十四。小刻六准大刻一,故共为百刻也。上半时之大刻四,始曰初初,次初一,次初二,次初三,最后小刻为初四。下半时之大刻亦四,始曰正初,次正一,次正二,次正三,最后小刻为正四。”
看来,古人将每个时辰分为上半时和下半时。同时《三命通会》又说:“若子时,则上半时在夜半前,属昨日;下半时在夜半后,属今日。”
汉《尚书大传》中也指出:“周以十一月为正,色尚赤,以夜半为朔。”子半和夜半,就是指子时的中间。以子时之中点换日,是中国历法的常识。 
李淳风在唐朝制定《麟德历》时,就在《新唐书-历表》中明确指出:“古历分日,起於子半”,也是以子时的中点,即零时十二点,为一日之始。
从古人的著述中,可以得知,新的一天确实要从子时的中点分开,也就是子时的上半时为昨天,子时的下半时为明天。
那用四柱干支推命时,如何应用呢?
《三命通会》讲到:“看命之法,以时为低昂,时有八刻,初正之气不同。初者,其朔气也。正者,其中气也。故用时之法,每用其正。”
《三命通会》同时也告诉我们,每一时辰的正气,也只存在于在本时辰的正四刻和下一时辰的初初刻之间,其它六刻何气占先机,要小心体会。
命理学论命主要以“气”的旺衰推算,时辰当然就要以得气情况来划分,这和历法上的授时规则是不同。如历法上,以晚上11点至凌晨1点为子时,晚上12点换日;而命理学中虽然也是晚12点换日,但因为是过了晚上12点后才得子之水气,其中以1点左右的那两个时刻水气最为纯正。
所以《三命通会》说到:“除初初正四刻,余六刻之间,或阴晴倏忽,寒暖迥别,人之生时,果得其当也耶。余姑就授时历分之,要在智者密察而详问之,庶无误矣。”
看来,对于一个人出生时辰的确定,实在是一个不好闹的问题,只能“密察而详问之”了。
更新于:5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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