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不养猫:中国古人为什么养猫?

原标题: 庄子不养猫:中国古人为什么养猫?

在家猫没有占领中华大地之前的先秦两汉时期,国人是否曾有过驯养“猫”的尝试呢?古人又因为什么开始驯化野猫呢?本文以作者熟悉的《庄子》等文献为中心,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番梳理。

《庄子》中所见早期国人驯养的动物

汉代之前,文献中其实并没有明确记录养猫的民俗。而同时期的马牛羊鸡犬豕等六畜的饲养,却明确并且大量存在于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之中。

《庄子》一书(参考张远山《庄子复原本注译》)中,明确提及的当时人们豢养的动物,一共九种。

牛羊猪三牲自不必多说。

马虽然平平无奇,但《庄子》中说养马的文字却精致到这种程度:“爱马的人,用竹筐盛屎,以贝壳盛尿。偶尔有蚊虫扑到马身上,人驱赶不及时,娇贵的马儿就会因受惊而咬坏衔口,毁坏头上和胸前的装饰。”可见庄子对养马的认知异常深刻。再联想到《庄子》中庖丁解牛、痀偻承蜩等寓言中对动物细致入微的描摹,以及书中大量出现的活灵活现的动物形象,更让人认识到庄子的“于学无所不窥”。

《庄子》中有关养虎的文字,也同样深刻:“养虎的人,不敢用活着的动物作为老虎的食物,因为怕激起老虎的杀心;也不敢用完整的动物尸体喂老虎,唯恐激起老虎的残虐之心;时刻留意着老虎的饥饱,洞悉老虎的喜怒。老虎与人不同类,但老虎能喜爱养虎之人,正是因为人能顺虎之意。那些被老虎杀死的养虎人,一定是违逆了老虎的意愿。”原文“不敢以生物与之”“不敢以全物与之”,即只用碎肉喂老虎,这个法则在今天仍为国际上养虎者所遵循。

而《庄子》中说的养虎、养斗鸡,很明显已经超出了一般的实用意义,而发展为娱乐意义了。

为捕鼠而养猫

从功能上讲,当时的犬有三种,即狩猎用的“田犬”,有看家用的“吠犬”,还有拿来吃的“食犬”。

那么,古人是如何看待猫的呢?

《礼记》里已经说:“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意思是当时的祭祀对象中有猫神,因为猫会吃老鼠。看来猫对当时人们的意义,最重要的就是灭鼠。

当时虽然没有家猫(猫科猫属),但人们似乎也已经有意识地驯养中国大地上普遍分布着的豹猫(猫科豹猫属)了。而人们驯养豹猫的心理,大概正为灭鼠。

《韩非子》说:“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吕氏春秋》:“狸处堂而众鼠散。”狸就是猫的别称。前一句将狸与打鸣报时的鸡并列,后一句说狸猫在屋中会让鼠众退散,都透露了当时人们养猫捕鼠的探索。

《韩诗外传》中还有一个相关故事:一次孔子在屋里演奏瑟,曾子和子贡在门外听。一曲罢奏,曾子说:“哎,老师的瑟声之中有种‘贪狼之志,邪僻之行’。其不仁而趋利的色彩,怎么这么重呢?”子贡也觉得曾子说得对,但子贡没有说话,随后走进屋中。孔子看子贡好像有什么想要批评自己的,但是又不好意思,于是孔子把瑟放下,让子贡说话。子贡就把曾子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说:“啊!曾参真是天下的贤人啊,真是我的知音。刚才我演奏瑟的时候,屋里恰巧有一只猫(原文是‘狸’)正在捕鼠,猫顺着房梁动作缓慢,老鼠一见赶紧避开。猫瞪着大大的眼睛,弓着背,就是没抓住。我演奏时沉浸在当时的情景之中,心里替猫着急。曾参说我‘贪狼邪僻’,说得对啊。”

《淮南子》:“鼠之遇狸,必无馀命。”也是说,老鼠遇上猫,小命不保。

庄子对猫捕鼠的明确认知和生动记述。

《庄子》中的这些话,还经常被转抄,“牛鼠”“马鼠”成了当时人的成语,见于《尸子》《韩非子》《说苑》《法言》《东方朔传》等文献之中。

比如《尸子》中说:“使牛捕鼠,不如猫狌之捷。(《御览》九一二引。)”此“猫狌”即彼“狸狌”,豹猫和黄鼬。

然而这些养猫捕鼠的尝试,应该比较失败。从当时社会上仍然普遍养狗捕鼠这一点上,就能看出来。

其中缘由,大概与猫跟鸡的矛盾有关。

《淮南子》:“狸执鼠而不可脱于庭者,为搏鸡也。故事有利于小而害于大,得于此而亡于彼者。”意思是说:猫能捕鼠,但人不能让它跑到院子里去,因为猫也会残害鸡。所以有的事情是弊大于利,让人感觉“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

《淮南子》又说“发屋而求狸”,意思是拆了屋子抓猫,这大概是极端情况下猫让人抓狂,使得人们连屋子都给拆了。

为皮肉而养猫

除了捕鼠,人们去驯养猫的另外一个可能的动机,就是充分利用猫的身体,穿它的皮,吃它的肉。

这一点在今天猫粉看来,可能是完全无法接受的,但就已有的文献来看,却是很有可能的。

《诗经·七月》:“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这里的“狐狸”,很可能跟今天我们说的狐狸这一种动物不一样,而是指狐和狸这两种动物。这几句诗的意思是,十一月时人们猎取貉、狐、狸,为贵族公子做皮衣。

《尚书·禹贡》:“梁州,厥贡熊罴狐狸织皮。”“熊罴狐狸”是四种动物。这句话的意思是梁州的贡品中有熊、罴、狐、狸四种皮料。

《左传·定公九年》记载,齐景公要赏赐梨弥,梨弥推辞说:“有比我先登上城墙的人,我只是跟着他上去了。他戴着白色头巾,穿着狸皮大衣。”最后这句话的原文,是“晳帻而衣狸制”。“狸制”,就是用狸猫皮制作的衣服。

这是古人很早之前就利用猫皮的记录。

《礼记》的《内则》里,记录了古代贵族的各种规矩,其中自然少不了关于吃的内容:“不食雏鳖,狼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说的是吃鳖不吃幼鳖,吃狼不吃狼肠子等进食规矩。其中的“狸去正脊”指吃猫不吃猫的前脊柱。古人把脊柱分成三段,前面的是“正脊”,中间的是“脡脊”,后面的叫“横脊”。总之当时人们不但吃猫,而且吃猫吃得还挺讲究。

顺便一说,从后来的文献上看,中国古人吃的“狸”“猫”,其实很可能也不是境内普遍分布的豹猫,而是果子狸。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另外深入讨论。

饲养有利于规模化,可控化。然而穿猫皮、吃猫肉,其实也并不一定要养猫,古人选择更多的方式恐怕还是野捕。即《庄子》所谓的猫“中于机辟,死于网罟”。

作为宠物的养猫

古人养猫的第三个动机,就是现代常见的宠物需求。

《山海经·中山经》记录了一种动物,“其状如狸而白尾”,长有修长的鬣毛,名叫朏朏,大概就是今天我们说的小灵猫,原文说“养之可以已忧”。

“养之可以已忧”的珍禽异兽,在古人的记载中一直也并不罕见。别的书证我们可以不看,单看《庄子》中这九种动物,其中老虎、斗鸡和海鸟三种,其实都是宠物。

鸟作为宠物,在《庄子》中重复出现两次,而且作者给出了重点分析。这两段文字分别见于《达生篇》和《至乐篇》,内容大同小异,大意是:

从前有一只奇异的海鸟来到鲁国的郊外,鲁侯对它一见倾心。这只海鸟被鲁侯像接待外宾一样接进国中,鲁侯命人在太庙中设宴奏乐,其礼节极尽奢华隆重。但海鸟不饮不食,三日之后便一命归西了。

《庄子》中分析道:这是用人的好恶是非的标准来养鸟,并非用鸟的好恶是非的标准来养鸟。如果用鸟的好恶是非的标准来养鸟的话,应该让它栖息在茂密的丛林,遨游在沙滩山石之上述,让它在江湖上自由游泳,给它喂泥鳅鲦鱼,让鸟回到鸟的行列,任意自适。

总之,这是一次养宠物失败的典型。主张逍遥无待的庄子,很可能不会喜欢养宠物。

更新于:7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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