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1年1月3日,罗马教皇利奥十世公布破门令,开除马丁.路德的教籍。这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马丁.路德是十六世纪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新教路德宗的奠基人。他所生活的时代,正是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代。这时欧洲各民族纷纷要求摆脱罗马教廷对各国的宗教统治,形成本民族的独立统一的国家,路德的宗教改革思想曲折地反映了这一时代要求。
1517年,教皇利奥十世颁发赎罪券。路德当时担任维登堡修道院副院长、维登堡大学神学教授,他在维登堡修道院大门前,贴出《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即“九十五条论纲”,反对发行赎罪券。中世纪天主教把发行赎罪券作为搜刮民膏聚敛财富、控制西欧各国人民的手段,宣称赎罪券是上帝代理人赎罪权力的体现。反对赎罪券,不只影响教皇的收入,而且威胁到敦皇在西欧至高无上的统治权。
教皇起初以红衣主教和大主教为诱饵,要求路德撤回《论纲》,遭到路德拒绝。继以命令路德到罗马受审相胁迫,又被路德拒绝。1520年10月,教皇发出宣判路德的诏书,勒令路德六十天内悔过,否则处以破门之罪。六十天期满,路德在维登堡大学学生和市民们庄严的赞美诗歌声中,当众焚毁教皇诏书,以示彻底绝裂。次年,教皇只好开除其教籍。
1521年4月,路德出席了在沃尔姆斯召开的者国会议。这次会议,是教廷力促德息查理五世给路德定罪而召开的。在会上,路德据理力争。他郑重宣布:“我坚持已见, 快无反悔”这六分表达了当时德意志人民要求摆脱罗马教廷控制的强烈意愿和坚定信心。正因为如此,查理五世没敢加害于他,只宣布路德不受法律保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