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世纪末叶,苏我氏排挤物部氏,拥立推古天皇。皇侄厩户皇子以太子摄政,称圣德太子(593- -621年)。他对操有实权的苏我氏表面妥协,同时积极加强皇权。他提倡佛教,奖励儒学,以儒家学说与佛教教义进行改革。603年,制定授予官僚贵族的“冠位十二阶”。冠位不能传袭,一变过去的世袭氏姓制度,豪族的势力受到抑制。
次年,颁布“宪法”十七条,其中如“承诏必谨”,“群卿百僚以礼为本”,“早朝晚退”等,目的都在于提高皇室威权,强调君权至上。圣德太子又恢复5世纪末以来中断的中日国交,于607、608年两次派遣隋使、留学生、学问僧等来中国。致隋炀帝的国书中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东天皇敬白西皇帝”,表示和中国的对等地位。圣德太子改革的中心目的,是提高皇权,削弱旧贵族势力,并移植中国的封建制度和文化,为进一步改革打下基础。
圣德太子死后,苏我氏继续专权,社会矛盾愈加暴露。645 年(大化元年)的诏书描述7世纪前期情况,说贵族“各置已民,恣情驱使。又割国县山海林野池田,以为已财,争战不已。或者兼并数万顷田,或者全无容针之地。进调赋时,其臣连伴造等,先自收敛,然后分进。修治宫殿,筑造园陵,各率已民,随事而作。”苏我氏的专权不但不能抑制私有化的扩大,反而使贵族豪强之间的争夺日甚一日。战争频繁,奴役加重,农民破产。为旧贵族把持的政权以及这个政权维护的经济、政治制度,日益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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